狭义的商标注册申请仅指商品和服务商标注册申请、商标国际注册申请、证明商标注册申请、集体商标注册申请、特殊标志申请。
广义的商标注册申请除包括狭义的商标注册申请的内容外,还包括变更、续展、转让注册申请,异议申请,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申请,以及其他商标注册事宜的办理。
按分类的要求,只是在为他人进行处理或加工的情况下,商标才视为服务标志。根据分类的同一要求,在某人将经过处理或加工的物质或物品进行的各种情况下,商标被视为商品标志。尤其包括:对物品或物质进行加工的服务,包括改变其主要特的处理服务(如染服装);按正常分类,维修服务应该列入第三十七类,但若是进行了这样的改变,即可列入第四十类(如汽车防冲击装置的镀铬处理);在制造非建筑物或物品的材料服务,如切割、加工成形,磨光或金属镀层方面的服务。尤其不包括:修理服务(第三十七类)。
商标注册是用来区别一个经营者的品牌或服务和其他经营者的商品或服务的标记。我国商标法规定,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的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用专用权,受保护。
商标分类: 运输,商品包装和贮藏,旅行安排本类主要包括将人或商品从一处运送到另一处(通过铁路、公路、水上、空中或管道)所提供的服务和与此有关的必要服务,以及货栈或者其它建筑物为便于看管、保存商品所提供贮藏的服务。尤其包括:供运输使用的车站、桥梁、渡轮(铁路运输)等公司提供的服务;租赁运输车辆的服务;与海上拖曳、卸货、港口和码头运转、救护遇险船只及货载有关的服务;与机场运转有关的服务;发货前的包装和打包业务的服务;经纪人及旅行社提供旅行或货运情况的服务以及提供价目、时刻或运送方式情况的服务;运输前检查车辆或货物的服务。尤其不包括:与运输企业广告有关的服务,如散发广告传单或者无线电广告(第三十五类);由经纪人或旅行社提供的发出旅行支票或者信用证的服务(第三十六类);人或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的保险(商业、火灾或生命)服务(第三十六类);维修车辆的服务,也不指涉及人或货物运输工具的维修服务(第三十七类);由旅行社或经纪人提供的预定旅馆房间的服务(第四十三类)。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对其商品或者服务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商标注册。申请注册商品商标或服务商标按照分类申请原则,每标每类单独申请。其中包括了许多的知识的内容,需要详细解释,因此,我们将对其进行简要说明
自商标局收到申请文件之日起1-3个月左右的时间发《受理通知书》,收到《受理通知书》即证明申请文件已通过了商标局的形式审查,进入实质审查阶段。每一个商标申请的受理通知书上都有一个申请号,实质审查必须排号按顺序进行,任何情况下都不能提前。
商标网上申请规定商标申请人可以自行提交网上申请,也可以委托依法设立的商标代理机构提交商标网上申请。在没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提交商标网上申请应当委托依法设立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